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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專案,年齡20~45歲臺中市民,符合中小企業訂標準且有實際營業,最高核貸新臺幣500萬元,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性支出、營運週轉金或創業準備金等,貸款期間最長5年。

  • 申請方式

    申貸人申請本貸款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承貸銀行提出:
    (一)事業計畫書一份。
    (二)切結書一份。
    (三)申貸人及其經營事業同意由承貸銀行辦理綜合信用報告同意書。
    (四)自然人或公司行號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五)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無者免附)。
    (六)其他經發局指定之文件。
    承貸企業備妥申請資料直接向臺灣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提出申請。

  • 對象

    1.本貸款應以自然人或公司、行號提出申請(以下簡稱申貸人)。
    2.申貸人為自然人時應為設籍台中市,年齡在二十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3.申貸人為公司、行號,應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規定之中小企業並設立於本市有實際營業。
    4.前項行業不含「金融及保險業」及「特殊娛樂業」。
    5.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向經發局申請納管之公司、行號,所提工廠改善計畫經經發局核准用以廠房之消防設備、環保設施及排水設施等資本支出者,得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

  • 資金額度

    1.同一申貸人累計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三百萬元,並得分次申請;如為本市地方型SBIR計畫獲補助廠商、獲本市創櫃板創新創意推薦,或符合經濟部「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標準,累計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五百萬元。申請創業準備金之貸款額度最高一百萬元,不得分次申請。
    2.申請創業準備金者,其貸款額度計算應併入其登記後之公司或行號。
    3.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之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三百萬元,不得分次申請。
    4.前項工廠改善準備金應檢具統一發票核撥貸款,其貸款額度不與創業準備金、營運週轉金額合併計算。

  • 諮詢窗口

    1.臺灣銀行  電話:04-22224001#304 林小姐
    2.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電話04-22817171#325 廖先生
    3.臺中商業銀行 電話04-22236021#5220 王先生
    4.臺中市青創夢想家專案辦公室 電話:04-25675713#865  莊先生  Email:itri532852@itri.org.tw
    5.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科 電話:04-22289111#31135 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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