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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幸福創業微利貸款

新北市政府辦理幸福創業微利貸款,提供20-65歲中低收入戶創業者申請,貸款額度新臺幣100萬元為限,貸款期間最長7年

  • 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參與實體創業研習課程、創業諮詢輔導,並完成創業計畫書後,始得向新北市府勞工局提出申請,勞工局於受理申請三個月內,應為准駁之通知。 前項申請,經審查不通過者,不得再以原計畫送審;經審查通過者,申請人應依實施要點第十一點規定辦理貸款。
    檢附文件如下:
    1.本貸款創業計畫及貸款申請書正本一份。
    2.稅籍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一份。
    3.切結書正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正本一份。
    6.最近二年內曾參加本府或政府相關單位辦理之實體創業研習課程結業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對象

    1.設籍新北市四個月(以上),且年齡為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者。
    2.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3.所營事業於新北市未超過三年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依法設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
    (2)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且有稅籍登記者。
    (3)依法設立登記私立幼兒園、托嬰中心或短期補習班。
    4.申請人不得擔任二家以上企業之負責人。
    5.再次申貸者,申請人戶籍地及所創所營事業或實際營業地仍須同時設於新北市,且不得擔任二家以上企業負責人。

  • 資金額度

    每一申請人依其創業計畫所需資金貸放,申請貸款總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已獲貸者得再次申請,再次申請以一次為限。 

  • 諮詢窗口

    窗口服務: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18號
    電話:(02)8969-2107、(02)2246-1250 分機306、307傳真:(02)2246-1660
    幸福創業網:http://happy.eso.ntpc.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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