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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11年度青年創業補助

高雄市政府為營造青年創業友善環境,協助青創事業發展商業模式及促進營運成長,提供營業場所租金補助、營業用生財器具及數位服務方案等補助,補助金最高20萬。

  • 申請方式

    本申請案應送青年局臨櫃申請,受理時間為一般上班日,遇有排隊狀況,每人以申請受理1件為限
    受理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鳳山行政中心後棟--聯合辦公室
    受理時間:周一到周五(08:30~17:00)
    申請時間:111年4月6日起至111年4月22日止

  • 對象

    公司、商業或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註1),符合下列情形就能申請:
    1.在106年1月1日以後設立登記於本市,且公司實收資本額或商業資本額新臺幣 3,000萬元以下。

    2.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為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3.同一代表人或負責人僅得申請1次為限。

    註1: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民宿經營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註2:曾核獲本局「109年度青年創業發展補助」或「110年度青年創業補助」之補助款者,不得提出申請。

  • 資金額度

    每案申請補助金額以20萬元為限,計畫執行期間應自111年5月1日起執行,最長6個月, 經費編列原則如下:
    一、營業場所租金補助:每月最高補助2萬5仟元,補助總金額以15萬元為限。

    二、營業用生財器具:補助以5萬元為限,補助比例最高50%。

    三、數位服務方案:補助以5萬元為限,補助比例最高50%。

    有關申請計畫詳細資訊,請參閱高雄市政府青年局公告之申請須知與111年度青年創業補助Q&A問答集。

  • 諮詢窗口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資源整合科 (07)799-5678 分機2366、2369

  • 網站